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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要求做好在冀建筑业企业疫情防控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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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在冀建筑业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企业人员和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压实疫情防控责任
    通知要求,在冀建筑业企业要认清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克服麻痹思想、松懈情绪和侥幸心理,紧绷疫情防控弦,及时关注全省疫情最新部署,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要求,全面压紧压实企业防控责任,严格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统筹协调、做好服务、加强监管,积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指导督促在冀建筑业企业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及措施,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严防输入和扩散风险,全力以赴把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强化疫情防控措施
    在冀建筑业企业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疫情防控组织体系,完善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企业办公场所出入测温登记、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以及生活、办公等公共区域消毒通风、体温检测等制度,做好内部防护用品、消毒产品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工作。提倡召开视频或电话会议,减少聚集性会议。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疫情防控风险和应急响应要求,对辖区内建筑业企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进行动态监督抽查,指导督促企业管理者提高认识,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加强企业人员管控
    在冀建筑业企业应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进一步提高员工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苗接种和核酸检测工作。严格企业人员管理,减少人员流动和传播途径,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能通过电话沟通、网络邮件、视频会议等方式解决的,尽量不外出办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经停史、旅居史的员工或外来人员,应立即向所属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登记报备,并按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企业开办食堂的,可采取分散用餐、错时供餐、打包配餐等方式严控员工用餐人数,员工进入餐厅应佩戴口罩并进行测温,避免扎堆就餐。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加强与卫生健康、公安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了解返冀人员的大数据分析情况,传达相关防疫要求,指导相关企业及时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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