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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过程管理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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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要求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过程管理,确保创建和管理流程公开、公平、公正,将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各项规定和标准落到实处。
  在创建过程监督管理方面,要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实施细则》规定,遵循“严格标准、择优确定”的原则,对申请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项目严格开展初审、复核。对已列入创建计划的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项目所在地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应按要求对工程基础、主体和装饰等施工阶段的检查或抽查各不少于2次,每季度对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文明施工等情况进行至少1次检查,充分应用“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安管系统”)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加强线上巡查或抽查。
  在落实过程管理主体责任方面,申请列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计划项目应按要求安装设置视频监控设施并联网,确保监控视频正常接入、实时传输至省级平台。项目总承包单位在提出列入创建计划时,应提供当前工程进度及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防治等图片资料。参与“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的项目,从开工后次月起到终止施工安全监督,由总承包单位每月按要求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并将分项分类反映不同部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照片一并上传至安管系统。
  项目所在地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列入创建计划项目每月标准化自评及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文明施工情况抽查检查,每季度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文明施工等检查情况以及相关影像资料,记入安管系统相应栏目,并督促总承包单位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做好复查验收和结果记录。检查和复查应采用带水印功能的执法记录仪,如实反应现场或相关位置实际状况,作为提出监督意见以及确定“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重要依据。
  在创建过程中,未规范应用安管系统开展相关安全管理工作、未如实全面记录施工安全管理信息和施工过程现场影像资料,或资料短缺不能反应创建全过程情况的,将不予列入创建计划或确定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谎报施工安全管理信息和影像资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资格。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对各级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未认真落实监督检查、抽查职责,检查信息和相关资料不齐全、不完整、不准确的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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